近年来,山东省青州市按照“百村示范,千村整治,骨干带头,人人参与”的指导思想,统筹兼顾,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。2015年,青州市顺利通过山东省“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市”认定。
自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以来,青州市委、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,连续4年列入市委、市政府重点立项督查项目,并在每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报告任务完成情况。青州市先后出台了《青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》、《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意见》、 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》等指导性较强的文件,明确实施标准、推进措施、考核办法和经费补助办法,为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明了方向。
2015年,青州市对农村“三边三底三界”(村边、路边、田边,河底、湾底、沟底,县界、镇界、村界)存量垃圾,以及“三线”(公路沿线、铁路沿线、河流沿线)和集贸市场、厂区、学校周边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,为人民群众营造清洁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。对清理出的垃圾全部送垃圾处理场处理,青州市坚决防止异地倾倒、随意掩埋,造成二次污染。对清理后的区域,青州市纳入环卫保洁管理范围,并结合硬化或绿化、配套垃圾收集设施等措施,有效防止问题反弹。截至2015年11月,青州市镇街共清理生活垃圾10.3万多吨,农村存量垃圾得到有效整治。在2015年7月份的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,青州市成绩由2014年底的9.29分提升到9.45分,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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